入会须知
权利义务
入会申请
权 利 义 务
按照协会章程第三章第十、十一条之规定:
第十条:本会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(一)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(二)优先参加本会组织的有关业务活动;(三)优先获得本会提供的服务;(四)对本会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。
第十一条:本会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:(一)执行本会的决议;(二)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;(三)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任务;(四)向本会反映有关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;(五)按协会有关规定交纳会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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