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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会须知

第七条 本会的会员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。
第八条 拥护本会章程,符合下列条件的,可以自愿申请加入本会:
(一)承认本会章程;
(二)自愿加入本会;
(三)从事国际科技合作相关工作,在本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;
(四)积极承担和履行会员的各项责任和义务。
本会不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加入本会。
第九条 会员入会的程序是:  
(一)提交入会申请书;
(二)提交有关证明材料,包括:
1. 单位会员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、机构简介;
2. 个人会员提交身份证复印件、个人履历;
3. 相关荣誉证书、资格证书、评审报告或其他可证明其行业影响力及业务水平的材料。
(三)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授权的机构讨论通过;
(四)由本会理事会或其授权的机构颁发会员证,并予以公告。
第十条 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(一)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(二)对本会工作的知情权、建议权和监督权;
(三)参加本会活动并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;
(四)退会自由。
第十一条 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(一)遵守本会的章程和各项规定;
(二)执行本会的决议;
(三)按规定交纳会费;
(四)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;
(五)向本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;
(六)服从行业自律管理;
(七)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。
第十二条 会员如有违反法律、法规和本章程的行为,经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,给予下列处分:
(一)警告;
(二)通报批评;
(三)暂停行使会员权利;
(四)除名。
第十三条 会员退会须书面通知本会。
第十四条 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由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授权的机构确认后丧失会员资格:
(一) 2年不按规定交纳会费;
(二) 2年不按要求参加本会活动;
(三)不再符合会员条件;
(四)丧失民事行为能力。
第十五条 会员因退会、被除名或者第十四条有关情形被确认丧失会员资格的,其在本会相应的职务、权利、义务自行终止。
第十六条 本会置备会员、理事、监事名册,对会员、理事、监事情况进行记载。会员、理事、监事情况发生变动的,应当及时修改会员、理事、监事名册,并向会员公告。本会负责妥善保存会员、理事、监事相关档案,以及会员代表大会、理事会、常务理事会、监事会决议等原始记录。

在线申请(附件):
中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协会团体会员入会申请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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